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
为进一步规范申请专利代理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工作秩序,促进我市专利事业健康发展,现依据相关法规,对企业专利申请代理行为通知如下:
1、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通过自主选择方式,选择符合企事业单位要求、助推专利事业发展的专利代理机构来进行专利代理委托服务。我局在企事业单位遴选代理机构活动中不参与、不指定专利代理机构。
2、我局日常到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专利服务,只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我市所有专利代理机构的简介材料,不带专利代理机构人员前往。如有企事业单位要求我局带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服务的,我局将提前把行程通知所有在我市开设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有意向的,可根据行程安排自行前往。
3、加强社会监管、设立举报投诉制度。今后任何单位、个人,凡发现我局及有关人员在企业专利代理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实名举报投诉,经投诉核实,将依据惩戒规则严肃处理。举报受理科室:市科技局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0774-3824858;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6楼(邮政编码:543003)。以上举报投诉科室、电话、地址,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梧州市科技局网页、梧州市科技管理系统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