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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网上申报办理专利资助和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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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6 10:53:16 / 梧州市科技局 /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方便专利申请人(权利人)申报专利资助和奖励,简化专利资助和奖励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6610日起,梧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实行网上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梧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的法人或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通过“梧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系统”网上申报。

专利资助或奖励申报手续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人申请人也可委托本单位员工办理。

二、网上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

登录“梧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wzskj.gov.cn/),根据系统操作说明,填写注册信息。

(二)填报信息。

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登录编号。申请人凭登录编号及自设密码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表》和委托书(有委托时)。

(三)材料提交。

申报资助或奖励须按《梧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提交规定材料,材料可选择上传扫描件或面交复印件。

扫描件在填报信息后上传。不上传扫描件的,在面交材料时提交复印件。

三、审批流程

(一)初审。

梧州市知识产权局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1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反馈初审结果,并预约材料核实时间。

(二)材料核实。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表》(附件1)和委托书(附件2-12-2)并签章,按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原件到我局办理材料核实等专利资助和奖励相关事宜。

四、材料要求

(一)法人申请人需提交网上打印的《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表》和委托书、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各1份(不上传材料扫描件的,提交复印件1份)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个人申请人需提交网上打印的《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表》、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各1份(不上传材料扫描件的,提交复印件1份)和本人身份证(如是市外身份证,还需提供在我市经常居住地证明,并提供在我市的临时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报办理专利资助和奖励的,必须通过网上申报办理。通过初审后,提交《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表》、代理机构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书、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各1份(不上传材料扫描件的,提交复印件1份)以及代理机构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如是外省身份证,还需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

五、申请人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如发现有管理系统方面的技术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系人:梧州市知识产权局   冯恺 梁劲捷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梧州市政府608

  话:0774-3824882

附件:1.梧州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

2-1.委托书

2-2.办理专利资助和奖励费用详单

201662

(此件主动公开)

 

 


专利资助及奖励网上办理通知.PDF
梧州市关于办理专利资助和奖励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梧知字[2016]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