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本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度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的单位。
2.根据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的要求,申报梧州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申报单位中必须是市本级和三城区的单位,市、城区单位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获得立项资助的,市、城区单位作为财政科技经费的拨款单位。申报单位为梧州属三县一市单位的项目,只能作为自筹经费项目。
3.属工业研发类和医疗卫生类项目需要在申报书填报成果及知识产权事项。
二、项目申报范围
围绕梧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以及梧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2015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申报单位结合实际在指南范围内选题申报。
三、项目申报方式和材料的要求
1.各县(市、区)所属单位项目,由所在地科技局组织申报,先向所在地科技局申报,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市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后向市科技局申报,中央和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或市属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报市科技局。
2.申报项目要按照《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注册和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wzskj.gov.cn,用于证明项目可行性和申报单位科研实力的材料需要将电子版在系统申报书附件中上传。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一份,按上述申报程序签字盖章报送。
3.《2015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文本和参考格式,请登录梧州市科研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wzskj.gov.cn)。申报材料不予退还。需保密的项目请在申报书“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栏目注明密级并对保密要求作出说明。
4.本计划项目包含财政经费资助和自筹项目两种立项方式,申报单位应在《申报书》“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栏说明所申报的项目在未能列入经费补助项目时,是否愿意列入自筹经费项目,未作为说明的视为同意。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及地址
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5月4日。
申报材料受理地址:梧州市科技局高新科(市新兴三路1号608室)。
联系电话:0774-3824882 联系邮箱:wzskjj@163.com
2015年3月13日
通知.doc2015年梧州市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申报书.doc